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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来源: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4-05-08 10:4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湘政发[2014]3号)(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

近年来, 我省着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稀贵金属、有色金属、电子废弃物、生活废弃物等为主的再生资源产业,以工程机械、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为主的再制造产业, 以农作物秸秆利用、林业“三剩物”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快速发展,循环型产业体系逐步成型。 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呈现出集聚化、园区化发展趋势,涌现出汨罗工业园、永兴循环经济工业园、长沙(浏阳、宁乡)再制造示范基地、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等一批循环经济特色明显的园区。 同时,万容科技、金龙集团、蓝田再生、同力循环等一批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得到发展, 部分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床、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月11日, 省发改委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发展循环经济四大任务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和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四大任务。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重点是围绕有色、化工、建材、钢铁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清洁生产, 促进源头减量;推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大宗产业固废循环利用, 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延伸产业链条, 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在农业领域要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接。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提高农业秸秆等农林“三剩物”和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 推动工农业复合。

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以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的旅游业、通信服务业、零售批发、住宿餐饮、物流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以及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

四是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以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家电、报废汽车、铅酸电池、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旧金属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为重点, 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以工程机械、数码机床、汽车零部件、办公信息设备产品再制造为重点, 建立再制造专业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 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主要特点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等5个阶段, 历时近两年多时间编制完成。《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有4个特点:

切合湖南实际。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贯彻落实了国家的战略指导思想,又结合湖南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 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明显的湖南特色。

突出发展重点。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体现了我省循环经济从试点示范逐步转向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对全省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作出全面的部署, 促进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同时, 又抓住了湖南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工业为重点领域, 园区和企业为主要载体。

具有可操作性。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针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共性问题提出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等,又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实际问题, 绘制了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链条模式图,图文并茂, 清晰易懂,指导性、操作性比较强。 同时,提出了实施循环经济“双十双百”行动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撑、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强化宣传教育等可操作强的保障措施。

目标科学合理。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在立足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上,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相协调, 提出了到“十二五”末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期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等15项近期发展主要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 全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近1200亿元,2009年以来, 年均增长25%。“十二五”后两年, 通过努力实施“双十双百”行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近期目标可以实现。 在经过示范试点重点突破后,通过全面推进各层次、各产业的循环经济, 到2020年,我省有望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和发展机制,资源产出率大幅度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六大举措确保发展战略实施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将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等。

完善循环经济政策。 将在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保障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用地、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

加强管理监督。 将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加强循环经济管理,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技术保障。 将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共性关键技术开发, 加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健全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等。

完善统计考核。 将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构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对市县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等。

加强宣传教育。 将进一步加大循环经济知识普及力度,宣传典型案例, 推广示范经验,在全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 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近期推进循环经济主要工作  

作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 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抓好示范试点。 将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全力推进13个国家级示范和省级循环经济县(城市)、园区和企业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双十双百”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十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培育百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力争在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实现突破和创新,以示范带动, 总结发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先进典型, 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

出台循环经济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建立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 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

完善循环经济法规。 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 明确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公民相关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与义务。目前, 省发改委已会同有关科研院所和法律专家成立了工作组,在调研的基础上, 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下一步, 省发改委还将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报审, 争取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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