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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委统战部工作职能

来源: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4-05-04 08:57: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县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五)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的对台工作;组织、管理全县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做好台胞接待、对台宣传、涉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台情调研和对台湾上层的联络工作。

(九)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有关宣传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协调民族关系,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宗教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查涉及宗教政策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指导、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湖南省安乡县深柳镇民主街99号(县委机关大院)

联系电话:0736-43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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