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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乡镇统战工作考核细则

来源: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4-11-26 16:25: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常统发[2014] 4号《中共常德市委统战部关于印发 2014年度全市统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对照2014年全市统战工作考核细则,为确保完成统战工作任务,特安排如下:

一、统战工作(40分)

1、召开乡镇党委会,至少听取一次统战工作汇报,有会议记录,6月6日之前完成;(5分)

2、结合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每个乡镇选取一个经济活跃、环境整洁、民风朴实、社会资源丰富的行政村进行“同心乡村”试点(有“同心乡村”标示牌),6月5日之前,上报“同心乡村”示范点相关资料,6月15日之前,完成挂牌;(15分)

3、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同心乡村”创建活动(基础设施建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要求每个示范点要有一名非党干部、一家非公企业联系;(10分)

4、上报“同心乡村”建设总结,十月底之前完成;(10分)

  二、民族宗教工作(20分)

1、做好属地宗教场所维稳工作,确保全年无宗教涉稳事件;(5分)

2、开展宗教活动上报审批;(2分)

3、宗教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

4、10月1日之前,上报本乡镇基础信息(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徒数量三个部分);(5分)

5、做好本乡镇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管理工作,每季度上报本乡镇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动态;(3分)

6、做好本乡镇少数民族人口救助工作;(2分)

  三、非公经济工作(20分)

1、按要求组建工商联乡镇分会,要求10月底组建到位(6月摸清非公经济组织底子,7月物色人选、申报材料,8月完善程序、获取批复手续,9月选定办公地点、挂牌);(10分)

2、组织非公企业参与“同心乡村”建设;(5分)

3、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促进非公党建规范化建设(阵地、台账资料、活动等);(5分)

四、对台工作(20分)

   1、做好涉台困难群众的摸底工作,6月15日之前上报摸底情况(附表);(10分)

   2、做好全县陆配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6月15日之前上报摸底情况(附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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